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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林业厅原厅长唐怀民受贿被判1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20:30 新华网

  新华网合肥12月22日电(记者杨玉华)12月22日下午,安徽省林业厅原厅长唐怀民受贿案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唐怀民因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怀民在其担任中共淮北市委常委、濉溪县委书记,淮北市委常委、副市长,安徽省农经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安徽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职务期间,
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包括185.3万元人民币、1000美元、2000英镑、2000欧元和纪念金币、购物卡等。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扣除其受贿犯罪所得、违法所得及能够说明来源且经查证属实的家庭收入,尚有43万余元人民币、2万余元美金和其他外汇、港币、澳门元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法院依据唐怀民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决唐怀民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对受贿所得以及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钱物依法予以追缴。

  一审宣判后,唐怀民当庭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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