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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起诉中国移动收取月租费被法院驳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3日06:37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 通讯员李丰)认为中国 移动北京公司收取月租费不合理,王海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返还月租费49.32元并取消今后月租。近日,市二中院终审驳回了王海的诉讼请求。

  王海认为,移动的各项收费均应有对应服务,但他并没有租用北京移动任何商品或服务,因此收取“月租费”无事实依据。

  市二中院认为,北京移动收取月租费,是依据邮电部通知、移动报送信息产业部的报告及备案通知而确定的,而电信条例中并没有明确禁止收取该月租费的规定,因此北京移动收取月租费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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