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门镇长豪赌案五名责任人被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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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4日08:34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南通市纪委监察局近日专门就“海门豪赌镇长张健重大犯罪案”发出通报,要求全市各地吸取教训、以案为鉴,切实保证领导干部的权力规范运行;同时对与张健案件有关的5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据悉,其中2人被判刑并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指出,海门市德胜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张健以贪污、诈骗、受贿等手段谋取巨额赌资,在两年内40多次悄然飞赴澳门豪赌,共输掉1700多万元人民币。12月14日,南通市
张健出境赌博案发生后,海门市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对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海门市政府办公室(外事侨务办)原护照签证员施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已被开除党籍,辞退公职;德胜镇财政所原所长黄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已被开除党籍,辞退公职;海门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外事侨务工作的副主任陈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海门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席某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对其诫勉谈话;对海门市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顾海潮 缪礼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