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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院设立首个独立建制少年审判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5日17:18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李京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25日揭牌启动,这是北京市中级法院首个独立建制的少年审判庭。

  据悉,这个法庭的设立是最高人民法院今年8月下发《关于在部分中级人民法院开展设立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工作的通知》后,全国18家中级法院设立的独立建制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之一。

  此少年审判庭由11人组成,分刑事、民事2个合议庭。受案范围为,被告人或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一、二审刑事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探视权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变更抚养关系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抚养费纠纷等一、二审民事案件。在二中院辖区的看守所、监狱等监管部门服刑的未成年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该庭将对案件实行单独编号,单独统计,案号根据案件类型编写。今年11月,二中院少年审判庭批准成立后,该院专门从刑事、民事等审判庭挑选了8名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审判实践经验的法官及3名书记员组成少年审判庭。

  北京二中院院长王振清介绍说:“未成年人是一个具有独立权利主体资格的特殊群体,一名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影响本人或一个家庭,可能还会影响一个家族甚至更多的人,因此必须建立区别于成年人的法律体系。设立少年审判庭,不仅是将涉及未成年人的各类案件集中在一个业务庭审理,有利于管理。更重要的是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各类案件的审判方式,努力实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司法效益的最大化,更好地寓教于审,做好延伸工作。”

  据统计,近年来北京二中院审理被告人为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每年90件左右;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每年15件左右;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未成年人的案件每年近300件;婚姻家庭、继承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利益的也有相当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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