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兴华被押赴河边执行枪决 尸体将在安康火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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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10:57 西部网 |
西部网讯 12月28日上午九时,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法庭当庭宣布省高级法院维持安康市中级法院一审刑事判决的终审裁定,决定:判处被告人邱兴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邱兴华9:57在安康江北河岸边被执行枪决。刑场布有一排武警把守,外人无法进入。刑场外围有不少群众围观。邱兴华随后将在安康火葬场进行火化。(毕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