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警方通报奔驰碾死男童案 排除二次碾轧可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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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1:37 新京报 | |||||||||
本报讯 昨日上午,成都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就都江堰“奔驰碾童事件”的初步调查结果向新闻媒体作了通报,成都警方已排除二次碾轧可能。27日,肇事司机因涉嫌过失致使他人死亡被警方执行逮捕。 当地警方通报调查结果
昨日上午,都江堰警方一名人员在新闻发布会上专门就“二次恶意碾轧” 作出回应:“通过对现场目击证人和死者姨妈的一系列调查,我们排除了二次碾轧。” 该警员介绍说,当日事发后,都江堰警方随后抵达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当日便对肇事司机彭永生予以刑事拘留。“我们对其进行了体内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乙醇含量19.64mg/100ml.” 醉酒驾驶的标准是乙醇含量80mg/100ml以上。当地警方还对该奔驰车进行了车检,结果显示:手制动不合格。都江堰警方还提供了尸检结论:因头、胸、腹部碾轧伤,致颅脑损伤合并胸腹部挤压综合征死亡。 公安局长细说碾轧过程 成都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李兆林详细介绍了碾轧过程。他说,调查结果显示,事发时,奔驰车在宾馆大门口接上重庆博赛矿业集团公司一名副总后,起步离开宾馆。国堰宾馆大门口是一条具有一定坡度的弧形通道,车子上坡抵达门口下客,下坡离开。奔驰车在下坡时,没有注意到路上有个小孩,于是左前车轮轧上了孩子。 当司机发现出了车祸时,孩子在左前车轮下面已经被推行了一段距离。司机下车发现孩子在车轮下,倒车1.3米左右,将孩子退出来。“现场目击证人没有谁证实存在二次碾轧?同时,孩子受伤部位集中在身体右边的肩部、头部,没有车轮从整个身体碾过的痕迹。 二次碾轧之说不成立。”李兆林还呼吁媒体在新闻报道中要尊重客观事实,避免误导公众。 《成都日报》供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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