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宣判家族贩毒案 3人获死刑2人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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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00:11 安徽市场报 | |||||||||
市场报讯(王海根 李兵 记者 王小雨 李青松 文/摄) 12月29日上午,芜湖市中院对曾经轰动一时的芜湖“9·15”特大贩卖毒品案作出一审宣判,主犯陈进德、陈海涛、陈明波3人被以贩卖毒品罪和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陈明得和周辉林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7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2年到10年有期徒刑,并附带民事赔偿和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在这个贩毒团伙中,有8名成员是来自湖南的陈进德、陈明得家族成
在其余从犯中,陈明得和周辉林分别因贩卖毒品200余克,因贩毒数量巨大被判处无期徒刑。另外7名犯罪嫌疑人因贩卖毒品数量在1.6克到80多克不等,分别被以贩卖毒品罪和抢劫罪判处2~10年的有期徒刑,并处数量不等的罚金。在12名犯罪嫌疑人中唯一一名女毒犯胡某贩卖毒品5克,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1万元罚金。在法庭宣判后,3名主犯均表示不服判罚,要提请上诉。法庭上,一名犯人的女家属在听到判决后,当场晕倒在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