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案诉讼费分10类标准 超过2千万按0.5%交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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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15:4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2月30日电国务院日前通过《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了各种诉讼案费用的交纳标准。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该办法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