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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汾阳4名校长因收教辅书回扣款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1日11:39 新华网

  新华网太原1月1日电(记者刘云伶)本该为育人而备的教辅书籍,竟成了一些学校负责人从中渔利的工具。因多次收受教辅书回扣款,山西汾阳市4名校长相继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记者在山西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为推销教辅书,汾阳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及其业务负责人多次向4名校长行贿。

  据介绍,汾阳市城区中心学校校长任鸿雁多次收受汾阳新华书店教辅书回扣款共计93779元,一审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汾阳市海洪初级中学校长王德文5次收受汾阳新华书店教辅书回扣款共计42837元,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缓刑2年,并没收其非法所得。汾阳肖家庄镇中心学校校长赵瑜7次收受汾阳新华书店教辅书回扣款共计46205元,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缓刑2年零6个月,并没收其非法所得。汾阳贾家庄镇中心学校校长李海清3次收受汾阳新华书店教辅书回扣款共计3826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没收非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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