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日回顾:

广西苍梧特大传销案一审判决22名主犯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15:47 新华网

  新华网南宁1月11日电(记者 张周来)一个涉案近千万元人民币的特大传销团伙不久前在广西覆灭。广西苍梧县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叶本林等22名主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全案并处罚金349万多元,赃款502万多元被扣押并上缴国库。这是迄今为止广西判决的涉案金额最多的特大传销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8月,四川省江油市大堰乡复兴村村民叶本林在广西来宾市经过熟人推荐,以11400元的价格购买了3份化妆品、服装类“产品”后,加入了名为“深圳文斌贸易有限公司”的非法传销网络,随后他相继在来宾市和苍梧县龙圩镇发展了文泽佐、唐平祥两大传销支线。

  据查,在这起案件的22名被告中,9人为高级业务员,13人为业务经理。传销组织内部实行“五级三阶制”,也就是一共分为5个职务级别和3个晋升阶段。根据个人及其下线的累计销售业绩,组织成员可以从实习业务员晋升到高级业务员,而销售提成多少又按职务高低确定。

  加入这个传销组织每个人都要购买一份以上的产品,每份价钱为3800元。至2006年3月案发时为止,被告叶本林及其属下支线体系认购产品的总数超过2900份。法院认定,这一传销组织的非法经营总额在957万元以上,而叶本林个人违法所得也超过120万元。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依法判处叶本林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1万元。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4,880,000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