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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冈涉黑团伙受审 开赌场一夜敛财百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15:59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沈度 特约记者王征 通讯员占涛 童敬斌 孙先彬 余乐)

  提要:8日上午,备受黄州社会各界关注的宋海涛涉黑团伙案在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宋海涛及其团伙成员被控实施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等9项犯罪活动。

  网罗“打手”疯狂敛财

  今年30岁的宋海涛是黄州区陶店乡人,1999年因犯流氓罪,曾被黄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提前释放后,他不仅未加收敛,反而以此为资本,从一些无业人员及臭味相投的人中网罗自己的势力,开始了有组织的犯罪活动。2001年以来,一个以宋海涛为首的组织团伙基本形成。这个组织体系大致分三个层面:宋海涛是组织中名副其实的“老大”,被团伙成员称为“宋老板”、“宋总”、“三哥”;主要骨干成员有汪新生、邓必胜、李得新、赵志祥、孙文、付斌等人;其余一般成员处在第三个层次。这些人绝大多数都是无业人员,文化程度最高是初中。

  在宋海涛的组织、领导下,该团伙在黄州区长期开设赌场聚众赌博,非法敛财。2001年至2004年12月底,宋海涛分别在陶店沙子岗、陈策楼镇周顶湾村、黄州三台李家咀等地开设赌场达几十场次,并指派手下在赌场上“抽头”(俗称“打缸子”),其余手下则“放码”并收取高息。赌场中赌额小则50至100元起注,多则500元或5万元封顶。宋海涛每次按下注金额5%或10%当场“抽头”,每场“抽头”营利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而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宋海涛曾有一次在武汉设赌,几个相熟的“大老板”接到他的通知后前来“捧场”,仅那一晚,宋海涛便获利百万余元。

  此外,宋海涛还以垄断或者“参股”的形式经营河沙生意,获利甚丰。通过这些非法敛财的手段,宋海涛团伙的经济实力越来越强大,羽翼逐渐丰满起来。

  打“码头”手段残忍

  宋海涛对自己的手下也很讲“义气”。宋海涛借鉴公司管理方式,除在开设赌场时给其组织成员发“工资”、“派红”外,还分别于2002年、2003年两次召集该组织成员“吃年饭”、发红包。2004年,宋海涛的一个手下因帮他残害仇家被判刑,为笼络人心,他经常去看望这名手下的家人,送钱送物,他还组织该组织成员及家属到北京旅游观光。手下有人办喜事时,他也会备份厚礼前往道贺。宋和他的手下三天两头在一起吃饭喝酒,一次就花费上千元,都是宋海涛买单。

  当然,宋海涛对手下人“仗义”,是以手下对他绝对服从为前提的,如果手下不听话或者办事不力,他是不会客气的。轻则赶出组织,重则要遭受残酷“惩罚”。

  2002年11月2日,宋海涛在黄州某酒店吃饭时,看见黄州当时的另一个“黑老大”唐文从酒店出去,没过多久,就有一伙人冲进酒店将宋海涛砍伤。宋海涛认出砍他的人是余某的手下,而余又是唐文的人,宋海涛据此便认为是唐文指使余干的,发誓要报仇。

  宋海涛在陶店老家养伤期间,手下汪新生、邓必胜和陈某(另案处理)等人去看望宋海涛时,一致认为,不把唐文“搞残废,就不能在黄州混下去”。2003年1月29日,宋海涛听说唐文在武汉,便亲自带队直奔武汉,在某酒店将唐文堵住,先是让手下用刀对唐文一气乱砍,后来宋海涛的一名手下用猎枪将唐文的臀部打开了花致唐文伤残。至此,唐文的势力基本上被瓦解。

  通过这些“黑吃黑”的恶行,宋海涛逐渐在圈子里打出了“码头”,只要是他的“地盘”,没有谁敢染指。

  警方透露,宋海涛组织为实施犯罪的需要,非法持有多把猎枪及仿制手枪。据黄州警方介绍,宋海涛出门必带两把枪:一把长枪(双管猎枪)放在车上;另一把手枪随身携带。破案后,公安机关已收缴该组织枪支6支,其中,仿制“六四”手枪2支、猎枪4把、子弹8发、长柄斧7把。

  寻衅滋事敲诈勒索

  2001年夏天的一天晚上,宋海涛及一帮手下在黄州某迪吧玩时,其手下赵志祥与陈某撞了一下,双方发生争吵。陈某拿了一个啤酒瓶,准备打赵志祥,被赵一脚踢倒在地。宋海涛等人随即上前殴打陈某,陈某当即昏迷过去,宋海涛却带人扬长而去。2005年5月,宋海涛手下傅志斌看见傅某承接了砂子岗乡村公路

建设工程,想从中要点事做。一天,傅志斌找到傅某,为做工程的事找茬子,并从身上掏出一把弹簧刀,将傅某手刺伤。后来,傅某被迫给了傅志斌3000元。

  2002年4月5日,宋海涛手下李某与夏某在巴河里因沙船过驳发生口角,事后,李某打电话给宋海涛。宋遂带一帮手下持刀赶到巴河边,将夏某非法押解到菱湖宾馆。其手下多次对其殴打,后因夏某受伤较重,又送他到中心

医院住院救治。治疗期间,宋海涛等人威胁夏某不准报案,也不准与外界联系。夏某的妻子来医院后,他们又以同样的方式威胁她不准报案,并派手下24小时看守监视,非法拘禁夏某十几天。

  持枪误伤他人警方雷霆出击

  2005年1月14日晚8时许,宋海涛安排手下汪新生带赵志祥、冯和平、孙文和陈某等人到“滚石娱乐城”去玩,自己带尹飞(另案处理)会朋友去了。陈某在“滚石娱乐城”玩时,撞了周某一下,继而双方发生口角。周某就打电话叫程某来帮忙“出气”,程遂邀约钟某等人,携带刀、钢管等凶器赶来,与赵志祥和陈某等人发生械斗。宋海涛闻讯,即和尹飞各持一把手枪赶至“滚石娱乐城”,程某等人见状一哄而散。尹飞抓住对方一人,边骂边用手枪拍其头部,不料手枪走火将路过的学生梅某颈部击中,梅当即倒地不省人事。宋海涛等人见状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梅某伤情为重伤,伤残等级为一级。

  “1·14枪案”发生后,引起了黄冈警方的高度重视,黄冈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张国秀指示:“不惜一切代价侦破此案,人员和办案经费绝对保证。”黄冈市公安局副局长、黄州公安分局局长陈伯章,黄冈市公安局副局长骆效崇亲自指挥破案。

  2005年9月,警方根据线索发现宋海涛在浙江慈溪活动,遂跟踪而至。9月19日,警方在其租住地将宋海涛擒获,当场缴获仿“六四”手枪一把。毒品78.55克。在此期间,宋海涛组织的多名党羽相继落网。至此,一个横行黄州多年的黑势力团伙被彻底打掉。

  昨日,宋海涛黑势力团伙案的审理工作已进入质证阶段,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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