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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被告绑架抢劫内蒙赤峰一名校长被判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17:20 新华网
新华网呼和浩特1月13日电(宋景军 杨占文)来自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消息说,绑架抢劫赤峰英才学校原校长焦某一案日前一审判决,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4月18日,被告人李斗、李洪生为劫取钱财,密谋绑架赤峰英才学校原校长焦某,并找到姜宏雪、出租车司机于宝龙帮忙。4人在焦某家楼下先后将焦某及其妻子暴力挟持。焦某被暴力非法挟持、拘禁后,李斗、李洪生用木棍击打、刀刺、捆绑等暴力手段逼迫焦某交出财物。李洪生、姜宏雪持劫取的钥匙从焦家劫取价值8190元的首饰等物品、存有133800元的存折和有余额18704.67元的银联卡。此后,李斗等人又持刀逼迫焦某再筹措70万元。焦某被迫以急需用钱为由给朋友打电话借款55万元,汇入被劫取的银联卡内,而后焦某及其妻子才被李斗等人释放。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斗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李洪生无期徒刑;判处被告人姜宏雪有期徒刑10年;判处被告人于宝龙有期徒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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