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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兰州大学第二医院贪污受贿院长悔过书曝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9:39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记者 李郁军 整理

  孙正义,原系兰州大学第二医院院长(副厅级)、博士生导师,2006年12月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至2006年5月,孙正义借修建兰大二院医疗综合楼和住宅楼之机,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他人贿赂660万元。与他同时被提起公诉的,还有该医院原党委书记、基建部长等6人。

  孙正义在被羁押期间,写下了这篇悔过书。

  我从2000年5月起担任兰州大学第二

医院副院长,主要负责科研和教学工作,2002年10月起担任院长。上任后,为了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全院工作,我在全院范围内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在全体同事的支持和共同努力下,医院工作大有起色:连续三年在全省医疗单位综合评估中名列前茅;门诊、急诊、住院病人数量连续三年创历史新高;医院的经济效益连年翻番,使得医院有能力依靠贷款,修建医疗综合楼和为职工集资修建住宅楼。

  随着工作成绩的积累,我的思想意识也发生着变化。加上我认为为了这两个工程的建设,自己的确付出了巨大的心血,工程也达到了“价低质优”的效果,个人拿点也是应该的。记得我曾经在一次会上说过:“只要工程价格最低,工程完成的质量又好,老板要送给你钱那是他的问题。”说这样的话,一方面说明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另一方面,也是觉得无论是院领导、施工单位还是基建工程部都很辛苦。也许就是我的这一句话导致今天我们几个人沦为阶下囚,真是让人追悔莫及。

  2005年春节前,建筑公司老板张某以拜年的名义送给我现金10万元,这是我收的第一笔钱。当时,我推托了半天,对方执意要给,我也就没有继续坚持。我的哥哥是兰州某大学从事美术教学工作的教师,业余时间喜欢文物收藏,2004年他跑到山西参与倒卖文物时,被当地公安机关扣押。听人说,花一大笔钱就能救出哥哥来,但是我手头又没有那么多钱,于是在2005年5月我提出向张经理借点钱。我原想借个几十万,能应付家中急用就可以了,但没想到张经理一次就拿来了100万元。就这样,我在犯罪的泥潭里越陷越深……

  2006年8月初的一天,得知甘肃省检察院传唤马罡(兰大二院基建部工程管理科原副科长,另案处理),我感到要出事了。因为按照我当时的理解,一般科级干部有问题属于区检察院的管辖范围,而这次省检察院直接查马罡,肯定另有原因。尤其是听说建筑公司的张经理也被检察院叫去了,我心里更加不安。特别是2006年8月27日兰州大学外事处来人收走了我的出国护照后,我可以说是惶惶不可终日。思来想去,决定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8月28日下午,我让弟弟准备了100万元现金,来到甘肃省检察院反贪局投案。

  当初我在接受贿赂时,也很害怕,怕连累家人,怕东窗事发。所以,收钱的事儿从来不敢对夫人讲,更不敢对父母讲,当我把受贿的钱交给弟弟保管时,也没敢提及此款来源,只是说请他帮忙保管几天。现在看来,这件事虽然只有我一人知情,但还是连累了弟弟,害了妻子,苦了父母。在检察官的耐心帮助教育下,我对自己所犯的罪行有了深刻认识,也想早日讲清问题,积极退赔,争取能够从宽处理。

  昔日的医学专家,今天却举着受贿的钱袋走进检察院的大门。想起自己的所作所为,我心里万分悔恨,我辜负了上级、师长、父母多年的培养,无颜面对昔日的同事和我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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