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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昆山遮掩工厂车间爆炸死亡人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1:03 新京报
本报讯 13日8时23分,江苏昆山康大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一车间发生爆炸。事后,昆山有关部门的新闻通稿称爆炸造成3死4伤。16日,苏州市政府开会通报称,爆炸造成7人死亡。 1月13日上午8时23分,昆山市康大医药化工有限公司脱水山梨醇车间溶解反应釜发生爆炸。事后,昆山有关部门组织的新闻通稿明确写道:“昨天,我市妥善处理了一起因操作不当引起的安全生产事故。昨天上午,昆山一化工厂车间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据初步了解,事故系当班工人操作不当引起。目前,伤者病情稳定,善后稳妥有序。” 记者获悉,事后,虽然有4人被送往医院,但伤者事实上已经没有获救可能,有的在路上就已经死亡。15日,事故发生地附近的外来打工人员均表示事故死了7人,当地群众也证实了该说法。 为证实死亡人数,记者拨通了昆山市殡仪馆的电话,业务科和办公室都表示不知道具体数字;而事故发生地的派出所电话则一直无法接通。昆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也拒绝了采访。 16日上午,苏州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并通报了昆山市康大医药化工有限公司车间发生爆炸死亡7人的重大事故,至此,由权威部门将该起事故的死亡人数公之于众。 既然这起重大的伤亡事件在当地百姓中路人皆知,而且三天后就由上级部门进行了通报,那么昆山方面为什么还要遮遮掩掩,并且将死亡数字分解成3+4(3死4伤),还特别注明“目前,伤者病情稳定,善后稳妥有序”?对此,发生爆炸的化工厂工人张某认为,这是有关方面害怕承担责任使然。 据了解,国家安监部门将事故进行了分级,生产事故死亡3人以上为重大事故。 《江南时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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