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家口原国税局干部勒索敲诈赌友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13:12 法制晚报

  本报讯(记者 李奎)以对方“出老千”为由将一名赌友挟持后敲诈钱财,原国税局干部马贵波和杨强上午被市一中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和1年半,5名同案犯也受到相应处罚。

  今年46岁的马贵波和45岁的杨强,案发前均是张家口市桥东区国税局干部。2005年12月14日下午,在张家口市张家口宾馆,马贵波等7人在同38岁的任某赌博时,称任某在赌博时作弊,需要赔偿损失,还威胁说“不给钱就将你扔下山”等,向任某索要人民币2万元。

  当天,马贵波等7名被告人将任某强行带至张家口民族宾馆进行看管,后任某的朋友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2000元汇至马贵波的银行账户内,这笔钱很快就被取出挥霍掉。次日下午,马贵波等7人又驾车将任某带回北京继续索取余款。

  2005年12月16日2时许,杨强等人在海淀区八里庄路边等待取款时遭到公安人员抓捕,马贵波、杨强在慌乱之中逃离了现场。3天后,杨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马贵波随后也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马贵波、杨强等7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赌博中以被害人作弊为由,采用非法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及语言威胁的方式强令被害人交出数额巨大的钱财,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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