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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关称九江中院收取被告家属暂存款不违规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16:04 中国法院网
九江市审计局出具的关于“熊新兴”一案暂存款资金说明 中国法院网讯 1月16日,江西省九江市审计局在对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熊新兴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财务工作进行专项审计后认为,九江中院没有任何的违规操作和乱收费行为。审计结果表明,九江中院财务工作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管理,没有发现任何违规问题。 九江市审计局还对熊新兴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中的暂存款资金审计情况作出说明。说明书中认为,该案在2006年审理期间,被告人家属缴纳暂存款共计74万元,法院经审理后,于8月14日开具财政退赃款20万元收据一张,11月17日开具财政罚没款9.8万元收据五张,退赃款5万元收据一张。以上款项于8月14日和11月17日全部上缴财政国库。以上收据为财政正式收据。9月退熊新兴家属39.2万元。法院没有挪用、截留该款的情况。 此地有关审计和财务专家指出,现在对各级人民法院帐户的资金监督机制越来越健全,法院财务不是法院独家可以操作的。不仅要受到财政、审计的控制、检查,另外,银行对所有财政往来帐也有实际监控的责任。 作者:沈双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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