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动司法的背后力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17:12 中国新闻周刊

  到了2006年12月12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终审判决是:认定新大地公司为海南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海机设)的下属公司,涂景新改判无罪。

  也就是说,判决认定了海机设对新大地的所有权,即认定了新大地的国企性质。

  在采访中,双方都说,之所以有今天的二审结果,是因为对方进行了幕后活动。江西省工商联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海机设能够得到新大地,是因为背后有“来头不小”的力量支持,他举例说在2001年,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关于“新大地”提出的财产权属纠纷的民事诉讼,而海机设通过协调,竟使江西高院在同年9月初宣布终止民事审判。

  而作为控方的海南一方,则更乐于对记者谈论涂景新的活动能力。曾经在海南省检察院海南分院侦查涂景新案的检察官宋文对记者说,在涂景新案处理过程中,江西省工商联以及国家工商联都曾派人来海南做工作,在涂景新二审改判无罪之后,江西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会长金异也公开透露,涂景新一案之所以能有今天的结果,与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省委统战部的关心分不开。在涂景新被司法机关逮捕后,江西省政协并没有撤销他省第八届政协委员的资格,江西省工商联也没有撤销他第七届常委的资格。涂景新被判死缓后,还有全国政协33名委员签名上书到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关注此事,希望改变判决结果。而宋文认为,只要坚持新大地的国企性质,涂景新的无罪判决就无法成立。

  “我当时做出判断,只有最高法院才能救涂景新。”涂的律师李云龙告诉记者,接手涂景新案件后,他向最高人民法院写信汇报情况,重点指出一审中没有注意到的海机设没有实际投资新大地,只是出具“资信证明”,注册资金来自涂景新以海机设公司名义贷款的1000万元的情况。

  李云龙认为,对最高法院的努力,也促成了涂景新在2004年能取保回家。按相关的司法规定,判处死缓的人不在保释范围内。

  海南省

审计厅和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二审宣判前夕,一份最高法向海南高院发出的函,开始在海南政法系统内部秘密流传。

  “我们至少提前一个月就知道宣判结果了”,一位海南省检察系统的工作人员表示。他说,最高法的发函有四点意见,一、新大地是国有企业;二、涂景新贪污事实不清;三、涂景新存在挪用公款的情况,但因其在新大地有少量投资,因此不予追究;四、黄智忠的行为不构成挪用公款。这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假如是最高法给出处理意见,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司法解释来引用,但这种普通的发函,则只是一种业务指导。而作为下级的海南高院却不可能不接收这种指导。

  海南高院的终审判决书指出,涂景新贪污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原判依据的海南省审计厅的审计和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的司法会计鉴定,无论是审计还是鉴定都存在问题。新大地成立于1993年4月,案发是1999年10月,历经6年多的时间,但有关机关却从1996年开始进行审计和鉴定,任意取舍某一时间段进行审计和鉴定,不科学也不客观。其次,审计报告和司法会计鉴定,将存入涂景新、王惠艳等私人账户的数额,认定为江西新大地总公司的收入,但江西新大地总公司的收入究竟是多少,并没有原始的会计凭证。审计和鉴定的依据是个人的回忆,没有原始凭据。

  然而,负责涂景新案的海南省审计厅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事实上审计报告审计的时间恰恰是从新大地公司成立开始的,只是检察机关未对1996年以前的问题提出指控而已,而在对新大地总公司的收入进行的审计中,依据个人回忆的只是极少部分,大多数是有原始凭据的,他们还掌握有王惠艳本人承认的重要证据,而法院却仅仅抓住最容易动摇的证据来敲打。判决结果下达之后,海南审计厅深感不平,并已经向海南高院提出正式抗议。

  对于二审的判决,双方谁也不服气。海机设总经理赵翠荣对记者表示,涂景新贪污该公司的国有资产证据确凿,二审的无罪判决令人感到不可思议;而涂景新的律师李云龙则告诉记者,将新大地判给海机设显然有悖公正,是为了避免追索海机设侵占新大地所得的数千万元收入。

  2007年1月5日,海口。海南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海机设)前门庭冷落。这个国企公司可能要倒闭了,因为它的上级,海南机械工业总公司已经在进行破产财务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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