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岭毒猪油生产商获刑2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0日16:44 新华网

  新华网杭州1月20日电(记者汪林义)浙江省温岭市繁昌油脂厂因生产大量有毒猪油,曾在国内引起广泛关注。该事件当事人繁昌油脂厂厂长应福明19日被温岭市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温岭市繁昌油脂厂自2006年4月份正式投产后,先后购进大量废弃油脂,经脱臭、脱色、降酸和增稠等工艺处理后,加工成一般人不易辨别的食用猪油。2006年8月初,台州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查封了该厂。经检测发现,繁昌油脂厂生产的成品精炼猪油样本中的“酸价”检验结果为17.305毫克/克,高出正常标准10倍,属有毒有害食品。至被查封时,繁昌油脂厂已累计生产出100多吨有毒猪油,并销往各地。

  法院审理认为,应福明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罪名成立。考虑到应福明有投案自首情节,遂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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