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副委员长:各方对物权法草案取得共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4日16:5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1月24日消息(记者 张华杰)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4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物权法草案视频报告会,向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各地主要新闻媒体有关负责人进一步讲解物权法草案原则和主要内容。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主持报告会并讲话。他说,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法律。制定这部法律,既是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应当完成的重要任务,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2002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当时作为民法草案中的物权法编进行了初次审议。2003年以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这部法律草案又审议了6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一部法律草案先后审议7次,这在我国的立法史上是没有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在常委会审议的同时,还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尤其是基层群众的意见。从去年12月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情况和社会各方面的反映来看,各方面对物权法草案已取得共识。

  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对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前组织全国

人大代表研读、讨论
物权法
草案的工作进行了部署。盛华仁强调,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使每一名全国人大代表都参加物权法草案的研读和讨论。对代表在讨论中提出的各种修改意见和建议,要一条不漏地整理出来,以便在大会前认真吸收。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胡康生在视频报告会讲解了物权法的有关情况和主要内容。

  视频报告会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5个较大市设立了分会场,共约3100人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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