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督办湖北京山特大涉黑团伙案庭审结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6日15:5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武汉1月26日电 (京法 樊斯坦) 1月22至24日,湖北省京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余义平等22人涉黑案,法庭将择日对本案进行宣判。此案是公安部2006年在全国挂牌督办的40起涉黑案件之一,属湖北省三大涉黑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下半年以来,京山县永隆镇同益村人余义平(绰号“小流氓”,1974年1月15日生,初中文化)纠集王艾兰、张柏林等人,在永隆镇一带开设赌场,并网罗常运生等人以集体食宿、发放工资等方式予以控制、指挥,以暴力、胁迫、滋扰等手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余义平为首,以常运生、王艾兰、张柏林为骨干,由陈伟、熊丰等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为扩张组织实力,2005年7月,余义平自任总经理,成立了“惠农工贸实业公司”,由余义平、王艾兰负责组织策划,常运生负责组织实施,张柏林负责购买和打制作案工具,常运生和余忠义带领组织成员在永隆的主要交通要道持械设卡,采取阻止、威胁、殴打等手段,阻拦外地农资进入永隆,以垄断手段经营获利人民币15万余元,对永隆镇农资市场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及社会秩序;余义平将所获利益购买了一辆轿车和农用车,打制了钢管、钢叉等作案工具,用于支持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活动。

  该组织先后实施赌博活动数十起,获利人民币数十万元;放火一起、寻衅滋事行为三起、聚众斗殴一起、敲诈勒索一起,获赃款人民币8000元;抢劫一起;故意伤害行为四起、造成一人重伤、四人轻伤、二人轻微伤等严重后果。公诉机关认为余义平等22名被告人分别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赌博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放火罪、抢劫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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