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特大跨国地下毒品加工厂案二审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6日19:14 新华网

  新华网兰州1月26日电(记者 宋常青)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日前对一起新型毒品麻古加工厂案的相关被告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7名被告以制造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死刑和11年到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悉,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甘肃省查获毒品数量最大的一起跨国制毒案。

  法院认定,2005年6月间,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族自治县籍被告牟有苏、马文海密谋加工新型毒品麻古谋利。2人伙同家族中其他人在兰州市安宁区租用民房作为毒品加工场所,从广东毒贩手中购买用于加工毒品的冰毒1公斤、咖啡因4公斤。同时,联系两名缅甸人到兰州帮助加工毒品。

  法院二审判处主犯牟有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主犯马文海死刑、缓期2年执行;2名缅甸籍毒贩杨加米、陈学友分别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驱逐出境;其他3名被告分别被判处11年到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介绍,2005年8月1日,甘肃省公安部门捣毁了牟有苏等人设立的地下毒品加工厂,从现场缴获冰毒700多克,加工好的毒品麻古2000多粒、半成品2700多克,相关犯罪嫌疑人陆续落网。当时,该地下毒品加工厂刚刚结束试制阶段,如果设备投入全面使用,每小时制造能力将达到数万片。2005年9月20日,7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准逮捕。2006年5月11日,此案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2006年6月26日进行了宣判。此次二审维持了原判。

  “麻古”系泰语的音译,是一种加工后的冰毒片剂,属苯丙胺类兴奋剂,具有很强的成瘾性。此种毒品直接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具有迷幻作用、含毒性,吸食后呈现健谈、性欲亢进等生理上的异常反应,损害心脏、肾和肝,严重者甚至死亡。该药俗称“唠嗑药”“抢劫药”“强奸药”,极易被犯罪分子所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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