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山阳公安局原副局长涉黑案开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0日04:48 北方网 (来源:三秦都市报)

  昨日8时30分,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山阳县公安局原副局长何奇等14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在商洛市影剧院公开审理。600余社会各界人士到庭进行旁听。

  何奇曾经是山阳县公安局副局长的特殊身份,以及他们一伙犯罪组织作案手段极其残忍,影响恶劣,因而社会各界对这起案件的审理十分关注,商洛市许多市民早早的在市影剧院门口等待着旁听以及目睹这些犯罪团伙的罪恶面孔。

  昨日8时许,公安、武警以及法院的工作人员组成了安检团,对持有旁听证的人员进行检查后方可入庭。由于该影剧院容纳人数数量有限,共有600余人入庭旁听。

    14名疑犯被指控11项罪名

  8时30分,审判长宣布何奇等涉黑案正式开庭审理,何奇、党军宏、李建峰、姚金鹏、何罡、崔忠来、李建民、郭义强、徐新银、冯彧彬、党军超、都海生、薛亮、陈俊等14名被告被押入法庭。法庭对14人的身份进行讯问确认后,由商州区检察院对被告进行公诉指控。

  检察院在指控中称,该犯罪组织自1998年以来,疯狂作案52起,非法敛财160多万元,受害者有政法干警、国家干部、私营企业主、农民等26人。

  该案的14名被告人共涉及11项罪名,分别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贩卖毒品罪、抢劫罪、妨害作证罪、挪用公款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其中组织卖淫罪涉及个人隐私,法庭决定不会公开审理。

    何奇被指控7宗罪作案13起

  何奇,1975年4月入伍,1978年退伍;1985年9月进入山阳县公安局漫川派出所;1988年7月到陕西省人民警察学校学习,1990年9月毕业后调入山阳县城郊派出所工作;1992年7月任城郊派出所副所长,1993年4月任所长;1995年4月任原城郊区委副书记兼派出所长;1997年8月任城关镇党委副书记兼城关派出所所长;2000年6月至捕前任山阳县公安局副局长兼城关派出所所长。

  何奇被指控涉嫌7项罪名,分别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妨害作证罪,挪用公款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其中参与作案13起。

  昨日上午,法庭对何奇挪用公款的个案进行了审理。

  被告人何奇之弟何锋、弟媳徐某于2003年8月6日在山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使用权拍卖会上,以329448元的价钱竞买了城关镇翠屏小区34#宗地(面积259平方米,1272元/平方米),政府规定该土地用途为商住综合用地。何锋竞买到手后,因存款未到期,无钱支付出让金,何锋的妻子找到在现场执勤的何奇帮忙给其借款,何奇便指示城关派出所会计潘某从收取的小城镇户口款中借给何锋319448元。同年8月20日,何锋向派出所还款219450元,9月22日还款99998元。

  公诉机关对挪用公款一罪提出指控后,何奇没有进行辩解,当庭表示认罪。下午2点,法庭又对被告党军宏、郭义强所犯的先后7次非法拘禁他人进行庭审调查时,党军宏始终不认罪,反复强调自己没有强制限制人身自由,而郭义强认罪态度较好。下午6时整,法庭宣布休庭,今日继续审理。

    市民呼吁 严惩黑社会势力

  由于何奇一伙的犯罪组织采取暴力手段恣意横行,残害百姓,危害一方,致使百姓敢怒不敢言,有案不敢报,社会影响十分恶劣。社会各界对此深恶痛绝,听到此案开庭审理,当地老百姓拍手称快。

  “何奇身为人民警察,不为老百姓办事,反而组建了一帮黑恶势力残害百姓,今天他们是罪恶到头终有报。这次审判,我们希望法庭对这帮社会的‘毒瘤’要严厉惩处,还老百姓们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昨日下午,市民们如此对记者说。本报记者 冀晖

  山阳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涉黑案涉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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