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去年13名一审被判死刑被告二审获改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5日16:57 新华网

  新华网南宁2月5日电(记者 王立芳)记者5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自2006年广西对所有死刑第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以来,共有13名一审被判死刑的被告人二审改判为死缓或无期徒刑、有期徒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永运介绍,2006年以来,广西检察机关着力提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的能力,努力做到有罪追究、无罪保护、严格依法、客观公正,积极认真地办理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出庭履行法律职务258件,有13名一审被判死刑的被告人二审改判为死缓或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确保死刑的依法正确使用。此外,去年以来,广西检察机关对认为有罪、量刑畸轻畸重等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06件,已审结50件,其中改判19件,发回重审16件。

  2006年广西积极配合做好最高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工作,对所有死刑第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2006年1月开始对案件重要事实和证据问题提出上诉的死刑第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2006年下半年开始对所有死刑第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873,000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