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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原总经理借春节拜年大肆受贿(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7日01:24 北京晨报
昨天上午,原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聂玉河因涉嫌受贿在市二中院接受审判。在5年时间里,他收受数笔贿赂总计144.8万余元,其中包括每年都收到的数额不等的“压岁钱”。目前,赃款已经全部退赔。 收受贿赂大小通吃 昨天的庭审除了得到众多媒体的关注,旁听席上还坐满了聂玉河的很多家属、朋友以及城乡建设集团的高层领导和纪委的有关人员。由于座位有限,法庭不得不临时加了两排座位。 10时10分,身穿黑色皮衣的聂玉河走进法庭,显得很有气派。在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聂玉河用响亮的声音回答:“起诉属实。”53岁的聂玉河,研究生文化,曾担任过大兴县县长和崇文区区长。 聂玉河被控受贿17人给予的款物共计144.8万余元,罪行总共13项。令人诧异的是,聂玉河对每笔受贿记录叙述得非常清晰准确,清楚地记得某人是什么时间、地点送了多少钱,甚至对方给的哪个商场的购物卡,他都能准确无误地回答。聂玉河于1999年11月来到城乡建设集团任职,2001年起开始收受他人贿赂。记者看到,聂玉河收受贿赂大小通吃,有多达几十万元的,也有的一万多元,甚至还有西服和手机。“我的惯例是,钱攒到一个大数,就存到银行。” 40万公款装修住宅 聂玉河收受的最大一笔贿赂是2002年下半年,集团下属企业建兴建筑工程公司经理杨某动用40万元公款为他装修房子。 “这套住房为什么让他装修?”公诉人问。“不是我提出来的。当天,他来集团汇报他刚拿到的一个项目,正赶上集团讨论给我分房的决定,他就主动提出给我装修。”聂玉河解释说,此前他给建兴公司拿到了几个工程,“是实实在在通过我的手拿到的。”杨某多次表示要回报,都被他拒绝了。“这次他无论如何都要帮我装修。”聂玉河说,“他一开始说要装修豪华型的,被我否定了,我的标准是中等。” 聂玉河向法庭一再表示,他脑子里一直想跟杨某结账,哪怕是给20万元,但杨某给他送去发票后,他意识到不需要自己结账。聂玉河还说,房子装修完的第二年就出现很多问题,装修期间还影响了下层住户,赔了些钱。不过,赔偿款也都是杨某支付的。 趁拜年之机大肆受贿 2004年春节前,城乡建设集团下属八公司的经理赵凤一和王海涛来到聂玉河家拜年,王海涛送给聂玉河2万元,赵凤一送了条鱼。出门后,赵凤一又给聂玉河打了个电话说:“装鱼的袋子里有10万元,老板您收下,这是我的意思。”聂玉河说,他认为赵凤一是希望他帮着八公司拿项目。但节后再见面得知,原来赵凤一是想让他关照集团对他查账的事情。 每到春节,希望得到聂玉河关照的下属都会借机送上至少万元的红包或者购物卡。他们有的为跑官买路,有的为承揽工程,但绝大多数人给钱的时候都只称拜年而已。聂玉河认为,他们是为感谢自己帮着跑下工程或朋友间联络感情的。而且,在建筑行业内,拜年送购物卡也是种风气。“都是好朋友给的,不收,会觉得看不起他。有人还当面说过,你不收钱咱们关系就掰了。我是驳不开面子才收的。” 百万公款出国赌球 聂玉河收受的赃款不少都抛到了赌桌上。2002年韩日世界杯,他提议去韩国赌球。赵凤一等人为此挪用百万元公款,供一行人在韩国吃喝赌球。曾求过聂玉河帮忙催款的薛某听到这个消息,一下子就给了聂玉河400万韩元的筹码。聂玉河在韩国看世界杯期间将这些钱全输光了。2003年春节前,薛某又送上了10万元现金。聂玉河共收下薛某2000美元,400万韩元,35万元人民币。 聂玉河的辩护律师认为,下属过节给领导送礼不能算是行贿,而是“送礼”。但公诉人认为,送礼人都是冲着聂玉河的职务而去的,希望聂玉河为他们跑工程或办事,这是典型的权钱交易。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晨报记者 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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