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副总贪污公款2千万 庭上暗讽检察官不专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8日01:47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裴晓兰)昨天,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中创公司)信托部原副总经理孙乃亮因涉嫌贪污、挪用公款近9000万元在市二中院受审。法庭上,44岁的孙乃亮在回答女检察官的讯问时显得很不耐烦,还暗讽检察官不专业。对此,女检察官说这是嫌犯在推脱罪责,很正常。

  昨天下午刚一开庭,孙乃亮就表现得很激动。他否认指控,在检察官核实他的身份和履历时,孙乃亮说自己不是中创公司的正式员工,只是档案寄存在那里。当检察官追问时,他很大声地说:“我记不清履历了。”

  法庭上,孙乃亮多次打断公诉人问话,强调自己没有贪污和挪用公款。当被问到清算组清算孙乃亮经手的中创公司账目为何亏空了两亿时,孙乃亮答“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孙乃亮还质问检察官:“你指控的事,我怎么知道。”在讲述了大段企业融资知识后,孙乃亮忽然提高嗓门侧身对检察官说:“我觉得检察官应该先精通业务再来指控我,否则是对专业人士的亵渎。”听到此,法官立即敲槌警告孙乃亮稳定情绪。相反检察官看起来没有受到刻薄语言的影响,她保持正常的语速提醒孙乃亮,他需要做的是向法官说明一切。

  接下来的庭审,孙乃亮尽管始终不承认指控,但态度好了很多,在谈及相关经济问题时,他均以“记不清了、以账目为准”作答。

  庭后,女检察官笑着说,孙乃亮的态度她很理解,“被告人不配合庭审是很正常的事情,因为他们心理不平衡,总会找很多理由来推脱罪责。”关于被指不精通业务一事,检察官说,“他的态度不会影响到我,也没什么不能接受的!”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案情回放

  据指控,孙乃亮在担任中创公司信托部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负责公司融资业务的职务便利,于1996年4月29日至1997年10月24日间,以虚假支付利益名义,将中创公司2000万余元公款占为己有,并虚拟自己公司替中创公司还保险的手续,挪用中创公司4262万余元公款。

  此外,孙乃亮在与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订立委托投资合同后,将该公司支付给中创公司的公款950万元挪用,并将中创公司的1500万元公款挪用。记者: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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