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东华集团非法集资近30亿 16名被告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9日11:23 辽沈晚报

  新闻闪回:自2002年5月起,营口东华集团两年多内向社会大量发展蚂蚁养殖户,通过委托代养等手段共非法集资29.9亿元,形象包装即用去上亿。去年6月28日,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昨日,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开庭审理营口东华“蚂蚁案”,公诉机关在庭审提请判处汪振东死刑,立即引来旁听席上养殖户代表的掌声。

  有消息称对汪振东及另15名被告的判决结果,将于春节前产生,但法院方面未予证实。

  【庭审直击】

  焦点一 集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公诉机关称,汪振东的集资行为完全具备诈骗的特征,他用虚假证明材料虚构实力,以高额利息为诱,回收蚂蚁也不分质量,而向养殖户出售高价蚁种是变相吸引公众存款;在近30亿集资款中,汪振东只有一小部分用于蚂蚁产品开发,其余则被其随意支配;用虚假宣传隐瞒蚂蚁产品销售不好的真相。汪振东辩护人则说,汪振东在开展集资时有投资项目,并将集资款实际投入使用,部分项目具有良好赢利前景,如高利润的

保健品,理论上可实现其向养殖户承诺的回报利率;汪振东有很多卷款逃走的机会却没有逃,是因他没有主观上的诈骗故意。

  焦点二 随意使用集资款“挥霍”?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汪振东在使用养殖户的集资款时,着重强调了一个词即是“挥霍”,如给情人买名车和一百余万现金、形象包装即上亿、上千万元地将钱借给别人等,却只用了一小部分资金用于蚂蚁产品开发,恰恰东华集团资金支配均由汪一个人作主。

  汪振东辩护人称,汪振东用大量资金来做广告、赞助和知名人士合影等,是为提高企业知名度,进而促进产品销售;汪振东投资的部分项目已开始赢利。挥霍是以浪费为目的,投资则是追求回报。

  【庭审现场】16名被告多数为己鸣冤

  除汪振东被控集资诈骗罪外,刘朋、王林江、马艳芝等15名被告,均系东华集团省内各市分公司经理或负责人,被检察机关控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获准自行辩护和最后陈述时,16名被告绝大多数人都为自己鸣冤,声称自己也是养殖户和受害人,只有本溪的王林江、抚顺的杨景财和锦州的蒙彦超3名被告表达了对养殖户的歉意。“多少人被害得倾家荡产、家破人亡了,他们连一句致歉的话都没有,真无法理喻”,记者附近的一旁听者说。

  被告被提请判死法庭里五次掌声

  昨日的庭审,控辩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以致旁听席上为双方送去了五次掌声,其中四次是送给公诉方,另一次则是送给了一名辩护律师。“汪振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后期养殖户集资偿还前期养殖户本息的诈骗手段,给广大养殖户带来巨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提请法院以其犯有集资诈骗罪判处其死刑”,公诉人的话音刚落,旁听席上立即传来雷鸣般掌声,这也是两天庭审来的第一次掌声。而后,旁听席上听众多次为控辩双方的激论鼓掌,以致主审法官不得不提醒旁听者注意法庭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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