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职员侵吞保费二百余万元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3日09:40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 李晓明 通讯员 顾建国 报道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一业务科长伙同公司业务员,在5年多的时间里,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客户保费达258.5万余元。近日,黄浦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奚伟明和陈颖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和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和3万元。

  奚伟明现年49岁,她在担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黄浦支公司业务员、业务三科副科长、科长期间,伙同该公司业务员陈颖,利用职务便利,将三家投保单位的部分保费予以侵吞,共计人民币达2585233.21元,分别用于各自的生活开销和购买私车等。

  两被告人在分别接受检察机关调查时,均主动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并退缴了全部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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