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体育局副书记不满任命发短信诽谤市领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5日14:58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深圳讯 深圳市纪委、监察局前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诽谤和诬告案件。

  通报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展部部长、毕业生就业市场经理唐正伟同志,因对所在单位由事业性质改为企业性质不满,于2006年7月至9月,通过编写打油诗、匿名信、手机短信等方式,诽谤市人事局某领导同志,造成了不良影响。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唐正伟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委将对在该案中负有一定责任的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郑举武同志作出相应的组织处理。

  通报说,市体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级)蔡铨毅同志,对自己由福田区区委常委、“两办”主任调任市体育局党委副书记不满,分别于福田区第五次党代会和人代会选举日,由其妻指使他人和蔡本人,利用手机向市领导和与会的部分代表发短信进行诽谤,造成了不良影响。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蔡铨毅同志及其妻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警告处分。

  通报说,市农产品公司丰湖水果批发市场经理黄文达、市农产品公司肉类配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剑锋等人,在2006年8月市委对市农产品公司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工作期间,凭道听途说编写举报信,向组织虚假告发,且利用职务影响,鼓动不明真相的员工署名,个别党员参与其中,涉嫌捏造事实、诬告他人,造成了不良影响。市纪委、市公安局、市国资委调查组会同有关部门对黄文达、吴剑锋等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公安机关已责成参与此事的17人具结悔过。

  通报指出,对三起诽谤、诬告案件的查处,再一次表明了深圳市委对查办案件的坚定立场,一方面坚持有案必查,坚决惩治腐败;另一方面坚持实事求是,还干部以公道,还群众以明白,旗帜鲜明地支持干部群众干事创业。

  (申季轩 冯霖 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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