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警方称迷魂药事件为子虚乌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5日16:17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2月15日电(记者孔博)广州市公安局14日宣布,根据对所谓因被“迷魂”而受害的个别报案的调查和对涉案可疑液体所做的检测,社会上流传的所谓利用通过喷人脸部或者闻一闻,就能使人的意识和行动被控制的“迷魂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实际并不存在。

  2006年广州某媒体曾报道过有不法分子利用“迷魂药”控制人的意识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对此广州市公安局14日表示,广州警方在上海抓获了涉嫌以贩卖所谓“迷魂药”进行诈骗活动的嫌疑人陆志,即该报道中所称的贩卖“迷药”者。陆志向警方供认,其贩卖的所谓“迷魂药”主要由氨水等拼凑而成,并不能“迷魂”,所谓的“迷魂药60秒毒杀大白鼠”中的老鼠,其实是经人踩踢后死亡的,其本来目的是骗取钱财。

  广州警方先后对某媒体记者向嫌疑人购买的所谓“迷魂药”液体、从嫌疑人陆志在上海的住处搜查到的“迷魂药”可疑液体进行了科学检验,得出的检验结果完全一致,其主要成分是氨水,加入了薄荷脑、樟脑等成分,并不能产生控制人的意识和行动的效用。

  广东药学院药理系主任谭毓治教授说,用所谓“迷魂药”可疑液体对大白鼠做实验,结果表明会使老鼠出现眨眼睛、分泌物增多、呼吸困难等现象,但是没有失去意识。

  从广州警方侦破的另外几宗以贩卖所谓“迷魂药”进行诈骗的案件来看,被抓获的4名犯罪嫌疑人均供认,其所贩卖的所谓“迷魂药”,实质上是为骗钱而拼凑的假药,有时甚至直接用自来水充当所谓“迷药”。

  广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刑事技术所副所长戴维列表示,广州警方接到过一些所谓被人“迷魂”后侵财的报案,经调查证实,有些当事人是由于贪小便宜等原因被骗,因无法向家人交代而以被“迷魂”为借口;还有些当事人是喝了放有安眠药的饮料、失去知觉后被侵害的。

  广州市公安局表示,虽然不存在所谓的“迷魂药”,但市民需要警惕另外两种使人暂时失去意识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方式:一是把含有麻醉成分的药物放在饮料、食物中,使人昏迷失去知觉;二是利用含有辣椒粉、氨水、催泪剂等成分的制剂,喷向人的脸部,使人的眼睛、鼻子和喉咙受到强烈刺激而暂时失去抵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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