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市政协原副主席受贿挪用公款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6日17:14 新华网

  新华网合肥2月16日电(记者 周立民)安徽省淮南市政协原副主席从善明因受贿100万余元、挪用公款30万元日前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从善明曾任淮南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淮南市政协副主席等职。2005年底因涉嫌受贿被逮捕。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从善明受贿人民币100万余元、美元1万余元,挪用公款30万元,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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