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将采取四项措施为和谐社会保驾护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2日11:22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22日电(记者张景勇)记者近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检察机关今年将紧紧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工作力度,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保障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检察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将从严打击、决不手软,坚决遏制刑事犯罪高发势头,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廉政建设。检察机关将突出办案工作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商业贿赂犯罪案件,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依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的职务犯罪案件。

  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检察机关将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不公问题,强化监督意识,完善监督机制,加强薄弱环节,全面开展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积极做好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检察机关将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探索在执法办案中做好群众工作的有效方式,真正把化解矛盾、理顺情绪融入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引导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营造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和谐关系,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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