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宗多达88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1日10:17 《环球》杂志

  卷宗多达88卷

  按程序,庭审开始后先由马塔斯作辩护陈述,然后由罗斯尼克予以辩驳,再由马塔斯进行补充发言。两人因此案虽已“见招拆招”打了7年,真可谓“知己知彼”,但在三天的辩论中,他们依然严阵以待。就连陈述时间的长短,两人都分秒必较。

  在辩护中,马塔斯列举了加移民部在对赖昌星进行遣返前风险评估中存有偏见,以及赖在被遣返后将面临死刑或酷刑危险等7方面理由,要求法庭裁定对赖昌星遣返风险进行重新评估。罗斯尼克则对马塔斯的辩护理由逐条进行了批驳,认为马塔斯的所有理由均站不住脚,移民部对赖所做的风险评估报告公平合理。

  双方辩论的焦点集中在

赖昌星被遣返后是否面临死刑或酷刑的问题上。马塔斯称,赖昌星一案在中国属于政治敏感案件,中国政府的外交照会只承诺不判赖昌星死刑,并没有承诺不判他死缓,而根据中国刑法,死缓期间仍有被执行死刑的危险。

  他说,中国存在严重的刑讯逼供问题,赖被遣返后即便可暂免一死,但很难保证他不会受到酷刑折磨,中国的外交照会也没有保证这一点,而且中国也不允许国际红十字会进入其监狱核查,无从对中方承诺进行监督。中国没有独立的司法,司法制度很不完善,与国际标准相差很大,难以保证赖回国后能受到公正审判,中国一些政府官员和媒体在谈到赖时均已设定他有罪。

  罗斯尼克辩论说,赖只是个普通走私犯罪嫌疑人,不能同政治犯相提并论。中国政府致加政府的所有外交照会都得到了遵守和执行,关于免赖一死的外交照会同样是可以信赖的。她说,中国的司法制度是有不足之处,但要看到中国这些年来在这方面所取得的进步,加拿大不能把本国法律强加给中国。从加警方在中国的调查看,被起诉的远华案涉案人员都受到了公开公正的审判,无人遭刑讯逼供。马塔斯给法庭提供的材料全部都是主观的猜测,而非事实证据。

  据说,在加拿大,律师费是从律师出门开始计时收费的,高的甚至高达每小时数百加元。此言虚实姑且不计,律师属于高收入行当是无疑的。但不能忘记的是,律师也是个高强度、高智力的职业,其辛苦也非一般人所能想像的。这也是记者在三天庭审中感受较深的一点。在马塔斯和罗斯尼克对面,放着两个各一米见方的书架,上面按编号顺序码放着关于赖昌星案的88卷材料。光看完这些材料就需要大量时间,更别说还要熟记并随时引用了。难怪马塔斯的电脑屏保上写着两个大大的字:RELAX!RELAX!(放松!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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