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路政队长驾警车肇事逃逸遭撤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1日21:08 新华网

  新华网银川3月1日电(记者陈晓虎)新华社2月26日播发了稿件《宁夏一路政人员驾警车连撞两出租车肇事逃逸被抓》,在宁夏产生一定的社会反响。宁夏公路管理局经过调查于2月28日下发文件,对私驾警车肇事逃逸的郭某某给予撤销其银川分局古王路政大队大队长和古王路政大队党支部书记的职务,并调离路政工作岗位。

  经调查,现年46岁的郭某某于2月24日21时许违反规定擅自驾驶车号为宁A·9226警的警车,在银川市区连撞两辆出租车后逃逸,造成人员伤害和车辆损失,极大地损害了交通行业形象。

  宁夏公路管理局认为,郭某某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和路政执法人员,没有严格要求自己,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所犯错误情节严重。为教育本人、警示他人、严肃纪律,防止此类事情再次发生,故对其给予以上处理决定的同时,还决定对其造成的经济损失按照《宁夏公路管理局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的规定,全部由个人承担;责令其在银川公路分局干部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局通报批评。

  为进一步加强路政执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全面提高路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严格执法车辆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宁夏公路管理局于2月28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路政执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决定》,要求从现在开始到5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加强路政执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工作。同时,完成路政执法车辆统一标志的制作和安装,对全局路政执法车辆实施有效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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