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盗单车一辆者将被治安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3日00:52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王姝 廖爱玲) 房客盗销自行车,房主知情不报,将被视为窝赃;盗窃一辆自行车,即予以治安拘留;二次以上盗销自行车,将被劳教或追究刑责。昨日,北京公安、建委、商务等14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自本月至7月,北京将推出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国家工商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出通知,将对旧自行车交易市场的准入、交易和退出进行全过程监管。

  目前,北京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工作协调小组,已设立举报电话:62074104;支招热线:62073661.市民提供盗销自行车确切线索,将获得最高达5000元的奖金。另悉,今后新建小区如无自行车棚,将无法通过验收。

  据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现北京全市约有自行车700万辆,骑自行车约占客运出行总量的30%。北京自行车被盗量已从2004年的日均140辆,下降至40辆,去年,全市接到丢自行车报警3万余起,打掉192个盗销自行车团伙,收缴自行车1.45万多辆。

  据介绍,北京警方列出20个丢自行车高发案区域,集中于二、三环一线。

  据新华社报道,从今年5月开始,有关部门将开始对居民现有自行车进行登记,从6月开始逐渐落实自行车生产企业车辆编码要求,并实现自行车信息管理系统。对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人员将建立“黑名单”,盗窃一辆自行车即予以治安拘留。

  工商总局表示,近期内,全国工商机关将对旧自行车交易市场、废旧物品收购站进行一次清理整顿,不具备条件的要停止经营。符合旧自行车经营准入条件者,工商机关要督促其履行旧货物品登记制度,及时向公安备案,同时根据市场主体资格、守法程度、商业信用、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指标的综合情况,实现对旧自行车交易市场的准入、交易和退出的全过程监管。

  -措施

  1、出租房存赃车房主担责

  北京警方将成立500个打击小分队,巡查路边维修点、废品回收站、已取缔的自行车交易黑市、出租房。明知赃车,仍代为收购者,将依法高限处罚,处以拘留、劳教,直至追究刑责;出租房主应掌握房屋实际用途,如发现房客有盗销、存匿黑自行车等行为,应立即报警,否则即构成窝赃,将被划为房客所在的盗销团伙成员。

  治安总队总队长李润华表示,公安、工商等部门将彻底取缔非法旧自行车交易市场、收购赃车的废旧物品收购场站、自行车修理点,建立被盗自行车信息管理系统、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即黑名单)。

  2、限期一月上缴赃车

  根据此前公安部发布的公告,市民如明知赃车,仍然购买,应在本月内将赃车送至公安机关,否则将被依法从重处罚。买车地点如在非法交易场所、买车价如明显低于市场价、所买车辆没有依法应当具有的合法票据,这三种购买行为,都将被认定为“明知赃车仍然购买”。

  北京自行车黑市交易一度很频繁,不少市民的车都来自非法交易场所,且没有发票等应有的票据。据介绍,此类车辆应在本月内交至公安机关,车主应说明购买情形。一月后如被查出,车主如自用,处罚程度相对较轻;如销售,则将面临劳教等处罚。

  3、新建小区无车棚不予验收

  市建委委员张农科表示,按照国家标准,新建小区必须有自行车停放处,但一些

开发商缩小了停放处面积,助长了偷车行为。3月1日起,北京小区验收开始执行新标准,没有自行车存放处,不能通过验收。此外,小区物业如因防范措施不到位,导致屡屡丢车,“物业企业信用体系”将被扣分。

  他表示,除新建小区之外,老旧小区也将改造,“全市所有小区都要有自行车停车处和专管人员”。

  另据交通部门负责人介绍,北京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均将设自行车存车处;繁华地区道路两侧和

公共交通转乘站(点),也将增设公共自行车存车处,每个存车处都有专人看管。

  4、旧车买卖拟实名制

  市商务局副巡视员许康表示,现正筹备“自行车及买卖人员报备制度”,买卖新车、旧车均采用实名制。他说,由于北京合法旧自行车交易场所很少,多数买卖行为都在路边发生,旧车实名制遇到了一些现实问题。但旧自行车交易市场的建设,已纳入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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