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收费员开枪逼商户下跪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5日01:55 北京晨报

  本报讯 (记者 李婧) 昨天,记者从大兴区法院获悉,一手酿造“西红门枪击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受到了法律制裁:大兴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和寻衅滋事罪判处犯罪嫌疑人孙某有期徒刑10年,赵某有期徒刑9年6个月。

  2005年10月19日,受大兴区西红门镇拾贰村村委会委托、管理该村市场的商某私自将收费工作交给东北人孙某、赵某等人负责。这引起了本村村民、原收费人员陆某等人的不满。于是,孙、赵二人收取管理费阻碍重重。2005年11月20日,孙某和赵某在收取市场管理费时,与商户发生冲突。两人将商户砍伤后,又掏出猎枪对地连开两枪,霰弹击伤了两名路人和3名商户,其中一名女子被射瞎。

  据目击者回忆,案发当时,菜市场前突然一片混乱。数十名手持木棍和砍刀的男子分为两拨,在兴福路这条4米宽、50米长的小路上对峙着。对峙的双方分别是几名东北口音的男子和菜市场里的数十名商户。对峙中,这两名东北口音的男子突然掏出了猎枪,“两人一人一把,一把双管的,一把单管的,都是30多厘米长。拿双管枪的男子冲着对方一名男子大喊‘跪下’,见对方没有反应,那人就对着他脚下开了一枪。”

  目击者称,在对方开了第一枪之后,商户们退进了兴福路,但持枪男子随后追到,继续大喊“跪下”,遭拒后,其中一人冲着地面开了第二枪,商户们随即报警。持枪男子一方乘一辆红色捷达车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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