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包河区原民政局长李业棣涉嫌受贿87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7日08:34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 (记者郜征) 民政局长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的“好处费”和“感谢费”,受贿后将钱放进自家暖气片柜里。今日上午,合肥市包河区民政局原局长李业棣将在合肥市中级法院受审,李业棣被指受贿87万余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至2006年10月间,李业棣在担任合肥市包河区民政局局长期间,在该局下属的“社区服务中心”大楼工程建设中,先后6次收受合肥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杜某某给予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75万元。其中,2005年3月的一天,杜某某开车到合肥环城南路附近,接李业棣外出吃饭。上车前,杜某某送给李业棣20万元,李拿到钱后回家将钱放入卧室暖气片柜里。此外,在该局下属的原合肥光荣汽车修理厂土地出让中,李还先后两次收受土地购买方合肥某汽车修理厂经理王某某给予的感谢费共计人民币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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