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包河区民政局长受贿87万 庭审时痛哭失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7日13:1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今天上午,包河区民政局原局长李业棣涉嫌受贿案在合肥中院第二法庭开庭,检察机关指控其非法收受87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李业棣当庭对指控供认不讳,庭审不到一小时便结束。在最后陈述时,李业棣痛哭失声,称走上今天这条路后悔也来不及了,对不起党和人民,对不起家人和亲友。

  据检察机关的指控,在2003年至2006年10月,李业棣担任合肥市包河区民政局局长期间,在该局下属的“社区服务中心”大楼工程建设中,先后6次收受合肥市第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杜庆寿给予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75万元。在该局下属的原合肥光荣汽车修理厂土地出让中,先后2次收受土地购买方合肥中皖汽车修理厂经理王祥富给予的感谢费共计人民币12万元。对此指控,上午庭审时李业棣均无异议,只辩称自己有“自首”情节,希望法庭能够酌情从轻处罚。在最后陈述时,除悔罪外,李业棣再次请求法庭,称自己以前也曾工作勤奋,多次获过民政部门相关荣誉,为国家作过贡献,希望法院能够从轻处理。

  9:15,审判长宣布庭审结束,将择日宣判。前来听庭的一中年妇女泣不成声,一走出法庭便昏倒在地,据悉是李业棣的家人。

  (胡明艳石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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