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集团原纪委书记涉嫌受贿80万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8日01:37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女儿国外读书、新房购置家具、母亲过世,这些居然都能成为贪官敛财手段!昨日上午,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田燕军涉嫌受贿合计人民币80多万元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受审。

  庭审中,田燕军否认指控,辩解有些钱财是老婆经手,有些是暂时所借,已经还了部分。法院将择日宣判。

  母亲过世也能敛财

  据悉,田燕军同时兼任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粤电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公司董事等职务,职位仅次于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以及集团总经理,因此被集团内部称为“第三把手”。

  2006年2月份,粤电集团公司旗下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公司(下称“燃料公司”)总经理刘桂忠因经济问题被立案调查,身居集团高层的田燕军腐败也浮出水面,去年底,田被公诉到广州市中院。据广州市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田燕军受贿的数额有人民币14.3万元、港币1万、美元3.7万元、英磅3.3万元。

  记者庭审中了解到,田燕军首次收钱始于2000年6月份,将其“拉下水”的正是先两个月“落马”的刘桂忠。据指控:田燕军利用职务之便为刘桂忠的升迁提供帮助,先后三次收受刘的行贿共计1万美元。

  2003年,田燕军经刘桂忠引荐结识了燃气供应商张某某,张为了能长期与刘所在公司合作,多次向其行贿。而另外一名与粤电集团有业务往来的商人吴某某的行贿最大手笔,先后多次给田送了10多万元的财物、1.2万美元、3.3万英磅。

  据悉,张、吴二人的送钱手法颇有技巧和人情味,或是选择在田燕军买新房时送高档音响和电视机,或是寻找机会给田在国外读书的女儿送上高额保险和学费。而田燕军的母亲在山西过世时,张、吴二人更是专程赶赴山西,在葬礼上送上了数万元的白金和现金。

  辩称不是受贿是借款

  “有些数额不对,我不知情,是我老婆的经手,很多钱都是暂时借的!”昨日庭审中,田燕军自始至终这样辩解。但公诉人质疑称,田燕军夫妻二人一年的收入有50多万,没有理由还向别人借钱。

  据悉,刘桂忠案发后,田燕军向张、吴二人退回了大部分钱财,田据此坚称自己是借款,而不是受贿。公诉人质疑,既然是借款为何间隔两年案发后才还钱,而且为何不全部还清。田燕军则“冤枉”地回应说:我是想还清啦,但来不及就被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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