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代表上网控诉公安局引发名誉侵权之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13:38 法制周报-e法网

  本报记者以法相劝促其道歉

  本报记者 伍洲奇

  8个月前,一篇“血泪控诉祁阳县公安局某些领导和干警”的帖子现身于祁阳信息网、永州政府网,进而该帖被网民转贴到全国各大网站,引发了互联网上的批判热潮,祁阳县公安局被越描越黑。该县公安局有关领导气愤不已,将始作俑者告上法庭,一场名誉侵权案把事件变得更扑朔迷离。2007年3月2日,在赶赴永州的记者的努力劝解下,本案被告戴廷远终于决定通过本报“向无辜受到谴责的公安干警与领导表示歉意”。

  一场工作矛盾

  2006年7月21日,一篇署名“戴廷远”、标题为《在祁阳县公安局某些领导和干警心目中“法规算个×”?“人大代表算个×”?——一个现任基层党组书记、县人大代表的血泪控诉》的控告信(以下简称《血泪控诉》),现身于祁阳信息网、永州政府网;2006年8月1日,该信再次在湖南红网上发布,随后此帖被一些网民转发于全国各大网站。与此同时,一篇题为《强烈呼吁罢免祁阳县公安局刘和平局长职务 彻底肃清祁阳县公安队伍》(以下简称《呼吁》)的帖子与《血泪控诉》一起,在各大网站广为流传。

  据调查,戴廷远是祁阳县乡镇企业局、民营经济发展局的党组书记,五十出头的他,因工作负责,深得当地群众的好评,被选举为祁阳县的人大代表。

  2006年初,祁阳县锦江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破产还债,口碑甚好的戴廷远受托担任破产清算组组长。2006年4月12日,清算组决定将锦江大酒店面向社会出租。《招租公告》发出后,祁阳县公安局行财股股长陈剑英来到清算组,表示欲帮前妻的妹妹陈小华承包该项目,并于4月18日交纳了竞租押金。可到了4月19日上午开竞标会前,另一竞标者董玉成提出,“陈剑英是公安民警,根据国家规定,公安民警不能参与竞标。”

  2006年4月20日,戴廷远带着要求陈剑英退出竞标的书面通知书来到祁阳县公安局。但陈剑英却认为,竞标的是他前妻的妹妹,与他无亲属关系,不同意退出竞标。在办公室,戴廷远和陈剑英竟拍着桌子对骂起来。隔壁办公室的公安民警李高山过来想制止吵闹,却被戴廷远误以为前来帮忙,与李高山扭打在一起。

  见围观民警越来越多,戴廷远便喊了声“我是人大代表”,人群中有人骂道,“你算什么鸟人大代表”,这让戴廷远愤怒了。此时,祁阳县公安局局长刘和平、政委王国宣也赶了来,戴廷远忙跑到两位领导面前“讨说法”,没想到却被刘和平责问“为何辱骂公安局”。

 [1] [2] [下一页]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3,350,000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