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横县5村官私分集体土地补偿款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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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3月16日09:49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通讯员李金恒 记者卢荻)作为村干部,理应发挥领头雁的作用,带领群众发家致富。但广西横县云表镇六河村委及经联社干部反道而行,为中饱私囊,竟利用职务之便,合伙私分集体土地补偿款。近日,横县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韦云整等5名村干二年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部分人员缓期执行。
1997年11月,因西江航运二期工程建设需要,国家征用横县云表镇六河村委踏路村经联社部分集体土地。为此,踏路村经联社得到相应的土地补偿费等款项。1998年12月15日,时任踏路村经联社主任的韦炳忠,从云表镇六河村委领回受淹水田损失补偿费8131.60元后,与时任六河村委支书的韦守礼、踏路村经联社副主任韦云整、出纳韦广午商量后共同私分了该补偿费中的大部分,每人分得1600元。此外,韦炳忠、韦守礼、韦云整、韦广午还于1999年2月4日,私分集体的土地补偿费65000元,每人分得13000元,后将13000元拿给时任踏路村经联社会计韦成辉。2006年案发后,司法机关对他们依法进行查处,除韦云整外,其他4人均已全部退出所得赃款。法院审理后认为上述5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遂作出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