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海关副科长撞死6人案终审维持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9日14:33 新华网
广西北海海关副科长撞死6人案终审维持死缓
2005年4月11日,失控的小轿车被撞得面目全非。新华社发(李君光摄)

广西北海海关副科长撞死6人案终审维持死缓
位于十字路口处的惨烈事故现场,有3人横尸街头。Newsphoto供图

  新华网广西频道南宁3月19日电 (记者梁思奇) 距离事发近两年,受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19日宣判,维持对北海海关干部曾其健开车撞死6人的刑事案一审作出的死缓判决,同时赔偿31名被害人或家属民事损失109.85万元。

  2005年4月11日,时任北海海关缉私分局法制科副科长的曾其健驾驶“丰田”牌轿车上班途中,在限速40公里的路段以92公里以上时速行驶,在闹市一处交叉路口撞上同向行驶的一辆

电动车后继续超速前行,连续撞击自行车、
摩托车
和行人,造成6人死亡,两人轻伤,两人轻微伤。

  法院事后查明,曾其健自2001年起患有癫痫病,在驾驶证年审中,隐瞒疾病得以通过。2006年6月,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曾其健明知患癫痫病驾驶

机动车会造成生命财产毁损,仍驾车超速行驶,造成严重后果,其危险程度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毒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方法相当,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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