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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1个月内决定是否用鞭刑阻性侵犯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0日06:40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3月20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台北市捷运性侵案嫌犯“捷运之狼”令人发指的变态暴行,再度引发岛内各界要求针对性侵害犯罪采取鞭刑的声浪,台当局“法务部长”施茂林昨天在“立委”的要求下允诺,将邀集各界专家学者研议,并在1个月内决定是否改采鞭刑来吓阻性侵害犯罪。 据报道,台北市剑潭捷运站日前爆发歹徒公然掳走女大学生予以性侵害的案件,主嫌林世煌在被捕之前居然又性侵害了一名女性出租车司机。 台“立法院司法委员会”昨天邀请施茂林进行业务报告,国民党“立委”罗世雄表示,林世煌连65岁的女出租车司机也性侵犯,全台妇女都担心这样的病态罪犯无法吓阻;他要求施茂林表态是否支持采用鞭刑。 施茂林语带保留地表示,岛内多年来一直有鞭刑的建议,他们也做过研究,但基于人权观念,目前实施鞭刑的地区很少,台湾是否要实施这样的身体刑,有必要再思考;而且也有专家质疑实施鞭刑,是否会造成罪犯日后有更大的报复,因此他不便表示是否支持。 施茂林并表示,很多人常把性侵害犯罪单纯化,但性侵害主要有性欲需求、权力及病态3个主要原因,必须通过综合观察评估再施以适合的戒治方式。 但在罗世雄的要求下,施茂林仍然做出了承诺,表示“法务部”将邀集专家学者评估,并研究实施鞭刑国家或地区的成效,于1个月内决定是否采用鞭刑。对于罗世雄指目前假释出狱的性侵害罪犯,还要经过3个月的评估,才决定是否强制配戴电子监控手环,将形成犯罪空窗期,施茂林表示,目前大家关注的个案都不是假释犯,但“法务部”愿意邀集各县市协调,希望把评估期缩短为两个星期。 日前在台北市捷运发生的性侵案引发岛内社会震惊愤怒。对此,民进党籍女“立委”庄和子与薛凌主张,应该仿效新加坡推动鞭刑条款。但多数“立委”还是主张理性看待性犯罪,认为惩罚还是应以加重刑期为主。(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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