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路局公布征稽员碾死车主详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1日07:58 东北网

  东北网3月20日电 (贺立峰 记者 雷蕾) 肇源县地方养路费征稽员3月9日在执法过程中强制扣车,导致三轮车司机惨死在自家车的轮下。今天,黑龙江省公路局征稽处向东北网提供了整个事件的经过及肇源县公安局3·9案件新闻发布会的视频资料。目前,案件性质被定为:过失致人死亡。肇事人张中心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事拘留。

  据黑龙江省公路局征稽处提供的文字资料显示,2007年3月9日上午,肇源县地方

养路费征稽所各稽查中队上路对各分管车辆进行稽查,第四稽查中队长张中心和队员刘云山在和平乡路口西侧500米处路检。上午9时20分左右,肇州县个体运输户于权和妻子卜玉梅及另外两名三轮车主,分别驾驶三台三轮车拉运粮食去吉林省松源市。当三轮车行至肇源县和平乡路口时,张中心、刘云山摆手示意停车,于权驾驶的三轮车拒检,继续行驶,其它两台三轮车停车接受检查。

  之后张中心驾驶黑E78989白色捷达车随后追赶,留下刘云山检查其它两台三轮车。当张中心的车行至肇源镇东风村300米处,将于权的三轮车超过并靠边停下。于权停车后,让妻子卜玉梅下车,自己开车继续向西前行,留下卜玉梅与检查人员交涉。张中心问卜玉梅:“交养路费了没有”,卜玉梅回答:“交了”。张中心说:“交了咋还跑呢”?之后张中心又驾车继续追赶于权的三轮车,同时张中心在车里打电话给城镇的两个中队,请求援助。当于权驾驶的三轮车行至肇源镇北转盘路东50米,路检的于海波、付海波、刘兴全等人摆手示意停车。于权拒检,继续驾车前行。当于权驾车行至西郊路和林肇路交汇处,此处检查车辆的执法人员王艳伟等人摆手示意停车,于权还是拒绝停车,当三轮车行至林肇路龙运

加油站北侧500米公路上,张中心、王艳伟、于海波等人的车辆将于权的三轮车截住,张中心等人先后下车,张中心示意于权下车,于权不下车,之后张中心将于权扯下车,张中心上三轮车后,葛长友、刘兴全将于权扯至三轮车尾部路缘石边上,于权躺在地上不起来。张中心将三轮车调头,这时在路边看着于权的葛长友、刘兴全以及王艳伟、于海波分别上了各自乘坐的车辆。当三轮车行进中,于权从地上起来,追至三轮车的左前方侧风挡玻璃时,伸手拦截阻挡车辆,开车的张中心发现情况后,采取措施不当,于权左小腿被三轮车前轮碾压致成骨折,致使于权倒在后轮,头部被三轮车左后轮碾压破裂,经法医鉴定,于权因颅脑损伤死亡。

  公安机关经现场勘查、现场访问,询问行为人、证人,尸体查验等,案件性质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目前,张中心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事拘留,经过进一步调查,张中心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近期呈捕。作者: 贺立峰 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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