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治安员禁止参与执法活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5日02:23 京华时报

  本报综合消息 近日,公安部副部长孟宏伟在京表示,要进一步做好非执法主体的清理工作,坚决杜绝治安员等非执法主体参与执法活动,及时调离不符合执法岗位专业要求的民警,加强执法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公安机关必须进一步把执法为民思想变成自觉行动,必须在执法全过程体现和谐精神、实现和谐效果,必须把和谐理念、和谐目标、和谐要求融入执法制度,必须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和执法行为。”孟宏伟在22日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说。

  孟宏伟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公安机关要针对公安执法的一些具体环节还缺乏明确的要求和标准的问题,抓紧研究并陆续编撰具有要点性、原则性、指导性的执法大纲;继续推行、完善执法责任制,制定、完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和治安案件裁量标准;针对人民群众反应最强烈、最影响和谐稳定的执法突出问题,制定解决的具体措施、方案和时间表,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深化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统一考评标准;大力推行执法告知、公开听证、公开调解等措施,完善对群众投诉、举报、信访的受理、调查、处理、反馈工作机制,确保群众和社会的监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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