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开审特大涉黑案47名被告涉嫌13项罪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6日01:33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汤维骏 通讯员吴兰林 封娟) 3月23日,由湖南省长沙县检察院起诉,公安部和湖南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长沙县“3·03”涉黑涉恶系列案,由长沙县法院开庭审理。

  据检察机关指控,绰号叫“阿木”的被告人孙树国,从2005年开始,与被告人史新刚、杜可、李宇强等人相互纠结,有组织地携带刀具,为做基建生意的老板、个体私营户等出面打架“了难”,每次参与“出警”的人,平均至少可获得100元“军费”。他们聚众参与此类“出警”达60余次,共收取“军费”15万余元,并将9名被害人打成轻伤,4名被害人打成轻微伤。孙树国等人大肆进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在长沙县乃至长沙地区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

  “3·03”涉黑涉恶系列案涉及成员达120余人,案情重大、复杂。2006年7月底,公安机关将孙树国等47人移送审查起诉。2006年9月14日,长沙县检察院将该系列案审结,制作了长达60页的起诉书,将被告人孙树国等47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13项罪名向长沙县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汤维骏 通讯员吴兰林 封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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