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严肃查处司法与行政权权交易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9日21:1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29日电 (田雨 贾楠)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日前表示,要针对行政审判的特点,完善各种监督制约机制,防止和严肃查处利用司法权与行政权进行“权权交易”的行为,坚决纠正损害行政相对人利益的不正之风。

  曹建明是在第五次全国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作上述表示的。他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认真抓好审判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廉政建设。

  “行政审判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涉及行政管理的有效性和公民权利与行政权力的协调与平衡。”曹建明说,行政审判法官不仅要熟悉行政审判业务,而且要有较高的政治敏感性、判断力和协调能力,不断提高运用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妥善解决各种复杂行政争议的水平。

  曹建明强调,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公正司法、廉洁司法教育,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违法办案责任追究制度、案件质量评查制度、评比奖惩和通报等制度。

  同时,曹建明指出,要重视和加强审判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新形势下履行司法审查职责的能力。既要重视行政法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更要注重审判实务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既要注重行政诉讼知识和审判业务能力的提高,又要注意加强相关行政管理领域专业知识的学习。

  此外,曹建明还特别明确,要建立符合行政审判工作特点的考核和激励机制,不能把案件数量多少作为衡量审判工作重要性和评判行政审判法官工作业绩的唯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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