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院对道歉官司强制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1日01:31 正义网-检察日报

  不道歉可能被司法拘留

  重庆:“赔礼道歉”官司也要强制执行

  本报讯(记者沈义 通讯员罗彬) 重庆市南岸区法院执行庭近几天正在执行一起“道歉官司”,执行法官的10多个电话和短信都没换来被执行人的一句“对不起”。3月27日,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进行训诫和法制教育,并责令其到法院向申请执行人赔礼道歉。

  申请执行人唐某称,因脚痛得厉害,他在2004年11月2日到南岸区某医院就诊,该医院医生郝某叫检验科的刘医生给唐某做了血清试验后,告知唐某患了梅毒。然而,武警重庆总队医院等两家大医院后来诊断唐某未患梅毒。唐某说他被误诊后,生意没了,老婆也与他离婚,而这些损失是再多的金钱也弥补不了的。为此,唐某将这两个医生和南岸区某医院告上法院,索赔上万元并要求赔礼道歉。南岸区法院一审判决郝某和刘医生赔偿并赔礼道歉。唐某不服,上诉至该市第一中级法院,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很快,唐某就拿到了赔偿款,但郝某和刘医生一直没有向他赔礼道歉。2006年12月5日,唐某申请执行法院判决。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后,今年3月26日刘医生向唐某道了歉,郝某却拒不到法院,而且连一个道歉电话都没有。

  据南岸区法院执行庭张法官介绍,他已给郝某发过关于强制执行的短信,并打了10多个电话,但郝某拒接电话,最后干脆关机。3月27日下午近3时,执行法官前往郝某所在的

医院进行强制执行。因当时有病人在等待检查,法官临时决定收起司法拘留通知书,当场对郝某进行教育并让郝某保证到法院向唐某赔礼道歉。张法官表示,如郝某不按时到法院或者道歉态度不诚恳、不到位,让唐某接受不了,法院仍要拘留郝某。

沈义 通讯员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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