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光孝寺爆炸案关键证人翻供 案发7年后再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15:35 金羊网-羊城晚报

  关键证人推翻原来供述,三被告否认控罪

  本报今天上午消息记者鲁钇山、实习生蓝云报道:8年前震惊广州的“光孝寺爆炸案”,今日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在广东省四会法院开庭再审,这是2007年广州中院再审的第一件案子。

  古刹爆炸声

  1999年12月7日正午时分,广州千年古刹光孝寺内,该寺大和尚释宏满使用的一辆皇冠3.0小轿车发生爆炸。轿车严重损坏,一名刚好路过的女香客左腿被炸伤。

  事后,警方集中力量迅速侦破该案,对三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三人均是光孝寺的内部员工:王华强,又名释光强,僧人,负责寺庙财务;许创林,门卫;杨学华,水电工。经过审讯,三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自行招供、画押,承认是他们在12月6日深夜12时放置定时炸弹企图将首座的座驾炸掉,三人随后被广州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三人获刑八年

  2000年6月5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越秀区检察院指控三被告的行为已构成爆炸罪,并举出三被告认罪口供、三证人证言及在被告住处和电工房尘土中化验出有TNT炸药成分的鉴定报告等证据。皇冠车主谢某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案赔51.58万元。但在法庭上,三被告当庭翻供,均否认曾参与策划、作案。越秀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公诉机关当庭列举的证据取证合法,内容客观真实,并能形成证实三被告人构成爆炸罪的证据链条,遂作出一审判决:三被告爆炸罪名成立,各判处有期徒刑8年,三人共同一次性赔偿受害人4.8万元。一审宣判后,三被告人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广州中院在2001年2月经书面审理维持了原判。

  出现新疑点

  此后,三被告不服终审判决,多年来不断向广州中院、广州市检察院、省高院多次提出申诉。其间,该案一名关键证人曹某推翻原来供述。由于出现新的疑点,为公正判决,广州中院决定再审此案。该案的编号是“(2007)穗中法刑申字第1号”,是2007年广州中院再审的第一件案子。

  据悉,目前三名被告人中的两人已经因减刑和假释被放了出来。2004年3月,原光孝寺的僧人王华强被假释,2006年11月,已经坐了七年牢的原光孝寺电工杨学华因减刑刑满释放。而原光孝寺的门卫许创林,目前还在四会监狱服刑。为了方便许创林出庭,今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几位法官亲赴四会,对此案开庭再审。庭审中,许创林等仍然表示,他们并没有参与策划和作案,辩护律师仍为他们作无罪辩护。本案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子健/编制)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1,820,000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