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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儿童医院副处长受贿钱财轿车获刑10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0日01:55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 (记者郭志霞) 昨天上午,北京儿童医院医务处原副处长田宏被北京市一中院终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他因收受药厂钱财,并“笑纳”一辆价值18万余元的蓝鸟轿车,在审计中落马。 今年42岁的田宏被捕前任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医务处副处长、儿童医院驱铅门诊负责人。他利用职务之便,在主管院长和药事委员会没有批示、医务处处长不知情的情况下,为澳诺(河北)制药有限公司的新药在儿童医院做了临床观察并提供临床观察报告,为该公司代理销售的药品向儿童医院药事委员会提出进药申请。 为此,2003年10月、2004年3月,田宏先后收受澳诺公司北京办事处给其的感谢费共计2万元。 2004年6月,田宏又接受该公司为其支付的赴日本旅游的费用8450元并收取500美元。2005年5月,田宏还收取该公司为其购置的蓝鸟轿车一辆,价值18万余元。田宏收受澳诺公司给予的财物共计超过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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