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石油管理局一名会计贪污挪用3400万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4日13:16 中国法院网

  中国法院网讯 4月23日,中国石化股份胜利油田分公司桩西采油厂财务资产管理中心会计张子杰,因贪污、挪用资金3400余万元,被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

  经审理查明,张子杰在担任中国石化股份胜利油田分公司桩西采油厂财务资产管理中心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伪造账目的手段,于1996年至1998年期间先后贪污公款,共计180.83万余元;于2001年至2005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资金3270.46万余元,用于个人经营活动。

  东营中院以被告人张子杰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作者:张江涛 宋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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